1.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,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。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另行通知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《专业合格证》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:
www.qztc.edu.cn 查询。
2.录取原则: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,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;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,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录取原则如有变化,请以《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》的规定为准。
3.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联系方式
1.联系电话:
美术与设计学院:0595-22917900(兼传真)
校招生办:0595-22919508(兼传真)
2.学 校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
邮编:362000
3.网址:www.qztc.edu.cn;邮箱:rl2826602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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